武強法院以打擊拒執罪作為破解案件執行難的重要抓手,對打擊拒執行為開展廣泛的宣傳,營造懲戒拒執罪的強大輿論氛圍,發揮刑事制裁措施在提升執行工作權威和推動解決執行難的積極作用。近年來,武強法院通過說理釋法深入宣傳打擊拒執罪,執結骨頭案二十余件。 例如,被執行人亢某某,因民間借款糾紛一案,武強法院于2016年12月20日判決被告亢某某償還原告李某借款25萬元。法院判決生效后亢某某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李某于2017年5月2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向被執行人亢某某發出執行通知,亢某某仍拒不履行執行通知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執行干警多次與被執行人亢某某進行聯系,耐心對其進行說服教育,但是被執行人依然不為所動,態度惡劣,武強法院于5月24日依法對被執行人亢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措施。被拘留后,被執行人亢某某以為法院拿他沒辦法了,仍無悔意,武強法院正告被執行人亢某某,闡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嚴重后果是觸犯刑律,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拒執罪。后來,被執行人亢某某迫于拒執罪重壓,主動做出還款計劃,并與申請人和解按期履行還款義務。
通過這類案件,武強法院告誡那些企圖對抗執行的被執行人,應當知法守法,增強法律意識,講誠信,走正道,積極履行法律義務。切不可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否則必將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付出更大的人身和財產代價,得不償失。更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誤判法院執行的決心和力度。在全社會不斷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的新形勢下,法院堅決打擊“老賴”的力度和手段只會不斷加強,抗拒執行的違法成本會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