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下午,武強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集中審理、宣判了四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該院依據查明的事實,認定各案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各案的犯罪事實、情節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現,對被告人劉某某、馮某甲、時某某、馮某乙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該四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均是通過不正當途徑購買“MACA”、“ 美國偉哥”、“蟻力神”等壯陽類食品,并在自己經營的保健品店進行銷售。經檢測,這些壯陽類食品均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用于治療男性性功能障礙的化學藥物)。
該院對此類案件集中審理、公開宣判,并通過電視臺進行了直播,組織有關單位及社會群眾等50余人參加了旁聽,在全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有力打擊了食品藥品犯罪行為,凈化了人民群眾生態環境,規范了廣大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切實為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保駕護航。